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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桃色大案纪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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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3章 上门女婿的悲剧(第2页)

2000年国庆节,认识不到半年的陈文忠和刘诗玲结婚了。婚礼办得简单,在陈文忠老家办了几桌,在北京又请了同事朋友。王敏勤对此的解释是“省钱”,陈文忠心里有些不是滋味,但看着新娘羞涩的笑脸,那点不快也就散了。

新婚之夜,陈文忠握着妻子的手,认真地说:“诗玲,我会对你好的。我们会有一个自己的家。”

刘诗玲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心里却莫名想起了另一个男人的脸。月光透过窗帘缝隙,在她脸上投下模糊的阴影。

婚后第二天,王敏勤提出了第一个建议:“小陈啊,你那出租屋一个月两千多,太浪费了。退了吧,搬来和我们住,三室一厅,够住。”

陈文忠算了算,从岳母家海淀区到朝阳区cbd,通勤来回要三个多小时。但他没说什么,只是点点头:“听妈的。”

“听妈的”这三个字,将在未来六年里成为这个家庭的魔咒。

搬家那天,陈文忠拎着简单的行李走进岳母家。客厅墙上挂着一家三口的合影,照片里的刘诗玲还是个中学生,扎着马尾,笑出一口白牙。他的目光在那张照片上停留了片刻,突然意识到,在这个家里,他是一个外来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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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月发工资,王敏勤在饭桌上状似随意地说:“现在你们成家了,钱得管好。诗玲不会理财,小陈你把工资卡交给她,我帮你们存着。”

陈文忠迟疑了一下。他在河北老家的母亲身体不好,每个月要寄一千块钱回去。但他还没开口,刘诗玲就伸出了手:“给我吧,妈说得对,我也不会花钱。”

那张薄薄的银行卡递出去时,陈文忠心里莫名一空。但他很快安慰自己:都是一家人,分什么你我。

第一个月,妻子给了他八百块零花钱。在国贸商圈,这个数字只够吃十顿工作餐。陈文忠有应酬,有同事聚餐,有不可避免的人情往来。一周后,他兜里只剩五十块钱。

“诗玲,再给我点钱吧。”晚上,他小声对妻子说。

刘诗玲正在涂指甲油,头也不抬:“怎么花这么快?妈说了,男人有钱就变坏。”

“我只是请同事吃了顿饭……”

“那也不能这么花啊。”刘诗玲终于抬起头,眼神里有种陌生的审视,“妈说,要给你养成节俭的习惯。”

那晚,陈文忠第一次失眠。他盯着天花板,想起老家院子里那棵枣树,夏天结满果子,他和小伙伴们爬上树去摘,母亲在树下喊“小心点”。那样的日子,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。

经济控制只是开始。陈文忠很快发现,在这个家里,他没有话语权。

他说话直,从小在村里长大,不会拐弯抹角。王敏勤说他“坐没坐相,站没站相”。他做事急,农村出来的孩子讲究效率。王敏勤说他“毛手毛脚,不成体统”。

就连夫妻间的小争执,也永远以王敏勤的介入告终。她永远站在女儿那边,用一句话终结所有争论:“诗玲是我女儿,我能不疼她吗?你一个大男人,跟女人计较什么?”

2000年底,刘诗玲怀孕了。王敏勤以“保护胎儿”为由,让女儿搬来和自己同住。陈文忠想反对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那是她的女儿,她的外孙,他有什么立场反对?

分居的夜晚,陈文忠躺在客房的床上,听着隔壁房间传来岳母和妻子的低声细语。那些声音像细小的虫子,钻进他的耳朵,啃噬着他的尊严。有很多次,他想敲开那扇门,想对妻子说“回我们房间睡吧”,但手抬起来,又放下了。